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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兼差涉犯加重詐欺罪-緩刑

🧾案件背景
被告在網上找兼職,在認識一名網友後,對方詢問被告要不要兼差賺取額外收入,便推薦虛擬貨幣代購工作給被告。
對方表示因為帳號有交易限額,需要被告先辦理帳號,再綁定銀行帳戶,之後只要把帳號內的虛擬貨幣匯到指定的電子錢包,就可賺取手續費。
被告因而誤信此為真的工作,便依照指示兼差,直至帳戶變成警示戶始知悉受騙。
後被告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被控為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。
💡律師策略
1.協助被告與告訴人進行和解
2.提出證據並說服法院為緩刑判決
🎉案件結果
案經臺中地方法院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緩刑」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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