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誤信假平台客服簽署協議 成為詐團幫助犯-不起訴

🧾案件背景
被告某日在臉書社團發文要出售商品,一名買家私訊被告,表示想用蝦皮交易,等到當事人開好賣場後,對方卻稱無法下單,傳了假的蝦皮客服帳號給被告,要求被告去詢問。
假的客服人員表示,因為當事人沒有簽立金融三大保證協議,需要先進行認證並要求被告提供銀行帳戶。
被告誤信詐騙集團話術,便依照客服指示進行一連串操作後,發現自己帳戶的存款不見了,始知悉受騙。
因為過程中當事人的帳戶遭詐騙集團盜用,故遭提告為詐欺罪之幫助犯。
💡律師策略
1.向檢察官說明當事人無主觀犯意
2.整理有利證據並說服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
🎉案件結果
案經新北地方檢察署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不起訴」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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