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詐欺暨洗錢防制法案件 > 誤信虛擬貨幣兼職而交付帳戶-不起訴
誤信虛擬貨幣兼職而交付帳戶-不起訴

【案情】
網友某日介紹虛擬貨幣兼職給被告,只要在平台上操作買賣虛擬貨幣,並綁定銀行帳戶,就可以獲得報酬被告誤信對方說法,依照指示操作後,自己也投資虛擬貨幣
等到被告要求平台出金時,對方以稅金、傭金等名義,要求被告匯款
被告匯款後,才驚覺受騙上當,但被告的銀行帳戶已被詐騙集團盜用,因而遭提告為詐團幫助犯
律師策略
1.主張被告主觀上無幫助詐欺的故意2.整理有利證據並說服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
案件結果
案經桃園地方檢察署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不起訴」處分。聯繫本所
有誤信虛擬貨幣交易兼職的情形嗎?警示帳戶、人頭帳戶被告、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
請立即聯繫本所線上法律諮詢
睿勝聯合法律事務所
LINE:https://rink.cc/ozj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