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成功案例 > 詐欺暨洗錢防制法案件 > 提供帳戶給詐團並協助轉帳-緩刑
兼職虛擬貨幣交易 帳戶成詐團人頭帳戶-不起訴
兼差變人頭帳戶-不起訴
遭利用為詐欺帳號 提起上訴成功改判緩刑
人頭帳戶-改判緩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