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誤信虛擬貨幣交易兼職 遭提告詐欺罪

🧾案件背景
114年4月間社群平台Facebook上一位暱稱叫做A的人私訊被告,詢問被告有沒有兼差需求。
對方表示自己是在做虛擬貨幣代購交易,但虛擬貨幣平台每個人帳號有交易限額,因為自己的額度已滿,所以要找合作夥伴兼差。兼差方式就是公司會把錢匯到被告的郵局帳戶,被告只要依照指示把匯入的錢轉到「XX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帳號」裡,再購買虛擬貨幣,並將虛擬貨幣匯到公司指定的電子錢包後,被告就可以賺取每天1500元及代購金額3%的報酬。
被告以為這是真的工作就同意了,從4月到5月間,總共有30多萬元匯到被告帳戶中,被告便依前述指示操作,後遭被害人提告,遭檢方依詐欺罪嫌起訴。
💡律師策略
1.主張被告主觀上沒有詐欺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
2.整理有利證據並說服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
3.協助被告與告訴人達成和解
🎉案件結果
案經新北地方檢察署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不起訴」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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