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

妨害名譽-不起訴

妨害名譽-不起訴

【案情】
告訴人某日在臉書社團遭「髒髒鮑」等言語辱罵

便憤而提告當事人妨害名譽,涉犯加重誹謗罪

當事人為證明自己清白而向睿勝尋求協助
詳細介紹


律師策略

1.向檢察官說明當事人無主觀犯意

2.整理有利證據並撰寫刑事答辯狀說服檢察官

案件結果

案經橋頭地方檢察署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不起訴」處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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妨害名譽、公然侮辱、誹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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