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暨洗錢防制法案件

人頭帳戶-改判緩刑

人頭帳戶-改判緩刑

【案情】
被告上網看見兼職工作訊息

對方說明,只要提供一個帳戶註冊貨幣交易帳號,每日可現領薪資,每月還可以獲得分紅獎金

被告誤信對方話術,隨即將銀行及貨幣交易帳戶提供給對方

待被告收到報酬後,帳戶卻變成警示戶,但因其不知是詐騙,當時便沒有想太多

後詐騙集團向詐騙多名被害人,並使用被告的帳戶作為人頭帳戶

一審法院認定被告犯幫助洗錢罪,並判處有期徒刑

律師為被告權益提起上訴,成功爭取二審法院改判被告緩刑
詳細介紹


律師策略

1.代表當事人與所有被害人商談和解

2.具狀說明應給予被告緩刑之理由,說服法官改判緩刑

案件結果

案經高等法院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緩刑」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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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示帳戶、人頭帳戶被告、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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