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暨洗錢防制法案件

車手緩刑免關

車手緩刑免關

【案情】
被告因擔任詐騙集團的車手,負責向被害人收取受騙款項

後遭警方當場查獲,一審法院判決被告犯共同詐欺罪

經本所律師為被告權益提起上訴,成功爭取減刑

最終,二審法院撤銷原判決之刑,改判緩刑
詳細介紹


律師策略

1.協助被告與告訴人進行和解

2.撰寫上訴理由狀為被告爭取減刑

3.說服法院給予被告緩刑之機會

案件結果

案經臺灣高等法院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緩刑」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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