妨害名譽-不起訴

【案情】
告訴人某日在臉書社團遭「髒髒鮑」等言語辱罵便憤而提告當事人妨害名譽,涉犯加重誹謗罪
當事人為證明自己清白而向睿勝尋求協助
律師策略
1.向檢察官說明當事人無主觀犯意2.整理有利證據並撰寫刑事答辯狀說服檢察官
案件結果
案經橋頭地方檢察署採認律師上開主張,而為被告「不起訴」處分。聯繫本所
有因網路發文而被告妨害名譽嗎?妨害名譽、公然侮辱、誹謗
請立即聯繫本所線上法律諮詢
睿勝聯合法律事務所
LINE:https://rink.cc/ozj99